拍摄执法活动被拘 枣阳市法院执行一庭庭长王智勇说,当时有很多业主,站在财富广场入口,阻拦施工方机械。 业主杨燕林用相机对警方的行动录像,十几分钟后,杨因故回家,将相机交给邻居马耀军,马继续拍摄。 几分钟后,杨燕林再次回到小区门口时,被等候的法警铐住,扭送到车上。庭长王智勇说,杨有煽动小区业主的行为,故将其拘留。 法院给出的理由是: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。 法院认定执法不许拍照 马耀军非常不理解被拘留的原因,他认为自己没有阻碍执行公务,"我没有阻拦行为,也没有肢体接触"。 关于何为"妨碍执行公务",枣阳市法院院长田玉斌解释,应该有暴力行为,或者肢体的强行阻拦,或者用言语蛊惑以及威胁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