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报特别资助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,具体条件是: (一)在站期间表现出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,遵守国家法律,身体健康。 (二)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,发展潜力大,有创新思维,取得了创新研究成果,具有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。 (三)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,可以优先申报: 1、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一等资助,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博士后; 2、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博士后; 3、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的博士后; 4、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海外留学人才; 5、单位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紧缺人才重点培养的博士后。 6、在重点学科设立的流动站中,从事科研工作的骨干博士后; (四)申报本次特别资助的博士后不能申报今年下半年的面上资助。 更多阅读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