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不准干部"走读"。 乡镇(区)干部必须保证每周有3晚在乡镇机关住宿,乡镇机关每晚必须保证有2名以上班子成员值班备勤。 二是不准自由散漫。严禁上班迟到、早退,以及上班时间离岗办私事,上网聊天、炒股、玩游戏、看电影等。 五是不准同城吃请。县直单位之间不准互相请吃、请钓,不准发包烟,不准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公款消费。 六是不准午餐饮酒。除招商引资和县外来客等特殊情况外,工作日午餐、执行公务时不准饮酒,其他时间不酗酒。 七是不准公车私驾。 八是不准打牌赌博。严禁利用各种形式以钱物为赌注的玩扑克、搓麻将、打跑符,以及围观他人赌博等行为。 十是不准造谣生非。严禁散播不利于团结、有损汉寿形象的流言蜚语。 [稿源:红网] [作者:王长江] [编辑:蔡娟]
